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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不再开具原抬头发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31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改制工作安排,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即将被吸收合并,改制完成后,我行原税务主体将依法注销,原“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票开具权限将同步终止。

  凡在2026年9月30日前已发生但尚未开具发票的客户,请携带相关业务凭证至我行营业网点或联系客户经理办理开票申请。

  截止日后,我行不再接受任何补开申请,此前未开票的历史业务将一律不再补开。因此产生的一切财务核算问题,由客户自行承担。

  改制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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