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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扎实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字体:[      ]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维护金融稳定。

一、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夯实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基础。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行长任组长,分管副行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分工、工作职责,确保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职责明确;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客户投诉、金融知识宣传培训、信息保护和披露、工作监督和内部考评、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和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切实履行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一是严格遵守职业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如实告知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不误导消费者;二是按规范化服务标准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文明服务、限时服务,提升客户消费体验,并推行一系列免费政策,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三是坚持合理交易;四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确保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三、高度重视客户投诉,规范投诉处理流程。一是在营业大厅公布投诉电话,并设立金融消费者意见簿,方便客户投诉;二是制定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对投诉受理、登记台账、投诉情况核实和处理以及回复时限做了明确要求,确保客户投诉处理及时、高效;三是认真做好人民银行转办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处理结果。

四、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阵地宣传,在营业大厅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咨询台,向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客户识别假币、接受业务咨询,利用多样化的宣传载体,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开展上门宣传,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小分队,深入社区、乡镇和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结合普惠金融服务,重点做好老年人、低收入人群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投诉的途径,让金融消费者知晓享有的权利以及解决纠纷的渠道和途径,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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