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坚持税归本地,诚信纳税,自开业以来累计缴纳各类税费1628万元,2016年缴纳各类税费574万元,被慈利县委、县政府评为2016年度纳税先进单位,至2016年,我行已连续三年被地方政府评为“纳税先进单位”。
作为慈利县政府引进的重点项目,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税归本地”,大力发展各项业务,努力增加各项收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及时、足额申报缴纳企业各项税费以及员工个人所得税,为地方税收做出了较大贡献。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将继续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进一步做好各类税费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各类税费申报及时、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