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要求,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续贷工作,切实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现推出“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产品。
在本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对于其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经其主动申请,本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在原贷款利息正常归还的前提下,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形式,允许普惠型小微企业无需还本,继续使用贷款资金的融资模式。
一、办理条件
1、符合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客户准入条件、原贷款对应产品或方案类业务批复相关准入要求;
2、借款人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
4、原贷款的风险分类为正常类,且借款人情况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和标准;
5、涉及抵(质)押担保的,抵(质)押担保品正常,未被查封、冻结、二次抵(质)押等,抵(质)押率符合相关授信要求,未出现其他影响本行权利实现的不利因素;
6、涉及保证担保的,担保方担保能力和担保意愿正常;
7、借款人在本行及他行的授信业务均为正常类,最近一次贷后检查无异常。
二、办理提供资料
1、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2、最近6个月银行流水;
3、书面申请;
4、资产证明;
5、生产经营相关资料;
6、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有疑问,详情请联系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客户经理。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